| 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视频大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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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体函〔2025〕3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现将《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活动方案,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和市级参赛项目选拔推荐工作。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努力使艺术节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勇于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美育成果展示等三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独唱:不超过3人,演唱1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钢琴伴奏(必须本校在编在籍师生);
小合唱或表演唱:不超过15人(含伴奏),演唱1首歌曲,不设指挥,不设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合唱队员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在编在籍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如有外国作品,需提交中文翻译电子稿,注重作品思想性。
注:在合唱(小合唱)比赛中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包含和声模唱、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2.器乐节目
独奏: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不超过12人,演奏1首曲目,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管弦乐合奏: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要求本校师生),演奏一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3.舞蹈节目
独舞: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群舞: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戏曲)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4~12人(其中融合组参赛人数为2~12人),以上人数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
以上各项节目鼓励本校师生原创参赛作品(其中戏剧、群舞类也可以改编作品方式),原创(改编)作品需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剪纸、视频制作等8个项目,除视频制作通过报送作品参赛以外,其他7个项目均以现场创作评审结果为准。
1.绘画:根据提供的主题和画纸(特殊材料、颜料等均需自带),现场绘制完成。小学、初中包括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动漫、综合材料绘画等,高中组为素描+绘画创意。作者限1人。
2.书法:根据提供的书写纸和文字内容,现场书写完成。硬笔、毛笔均可参赛,可以携带书法字典,书体不限。作者限1人。
3.篆刻:根据提供的文字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刻制印章一方。规格不限,可以携带篆书字典。作者限1人。
4.平面设计:围绕主题,在封面设计、邮票设计、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现场手绘完成。作者限1人。
5.摄影:围绕主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最终选取3张作品参评。作者限1人。
6.剪纸:围绕主题,用A3色卡纸现场创作完成。作者限1人。
7.立体造型:围绕主题,以雕塑、陶艺、编织、纸造型及综合材料造型等现场创作完成,底座规格不超过80cm×80cm。作者限1人。
8.视频创作: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 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美育成果展示类
此类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将惠及全体学生的校园艺术实践活动,通过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多元化的形式予以展示。
1.班级综合才艺展示:参赛作品必须选自人音版中小学音乐教材(中职学校可选自高教版中职《艺术·音乐鉴赏与实践》)。
(1)班级合唱:演唱1首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班级合奏:演奏1首作品,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注:在班级合唱比赛中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项目包含和声模唱、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采用视频评选+现场进行展示解说,现场解说主要围绕视频的内容展开,视频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1)室内设计类。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设计作品;
(2)景观设计类。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设计作品;
(3)艺术装置类。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四、参加对象
(一)艺术节各项目(除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外)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二)班级综合才艺展示类项目参赛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如不符合以上规定,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取消比赛资格或获奖名次降档处理;
(三)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领导牵头、本校艺术教师负责设计、师生参与创作的作品。
五、报送数量和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类
(1)独唱、独舞、独奏比赛名额分配表
组别 小学 初中 高中
项目单位 独唱 独舞 独奏 独唱 独舞 独奏 独唱 独舞 独奏
鹿城 3 3 3 3 2 3 1 1 1
龙湾 2 2 2 2 2 2 1 1 1
瓯海 2 2 2 2 2 2 1 1 1
洞头 1 1 1 1 1 1 1 1 1
乐清 5 4 5 5 4 5 4 3 4
瑞安 4 3 4 4 3 4 4 3 4
永嘉 3 2 3 3 2 3 3 3 3
文成 1 1 1 1 1 1 1 1 1
平阳 3 2 3 3 2 3 3 3 3
泰顺 1 1 1 1 1 1 1 1 1
苍南 3 2 3 3 2 3 3 3 3
龙港 2 2 2 2 2 2 1 1 1
合计 30 25 30 30 24 30 24 22 24
注:市局直属学校独唱、独奏、独舞类每校各报1个节目(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一个)参加市直选拔赛。
(2)合唱、群舞、朗诵、戏剧(戏曲)项目:各县(市、区)戏剧(戏曲)、朗诵项目分别报送3支队伍参赛,舞蹈、合唱项目分别报送3~5支队伍参赛,除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外,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保证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有1个节目(作品)参赛。市局直属各学校可选择2~3个项目(直属学校如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高中组同一项目可各报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一个)参加市直选拔赛。
(3)合奏项目:为鼓励全市中小学器乐社团发展,市局直属学校可在合奏、小合奏组别各报送一个作品参赛。各县(市、区)在合奏项目中,可参照市局直属学校规定执行,按合奏或小合奏组别,各报送3只队伍参赛。鼓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合奏类项目共报6只队伍,除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外,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保证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有1个节目(作品)参赛。
2.艺术作品类
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绘画 书法 篆刻 平面设计 摄影 剪纸 立体造型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鹿城 15 7 1 15 7 1 7 3 1 7 3 1 5 3 1 8 4 1 5 3 1
龙湾 9 4 1 9 4 1 4 2 1 4 2 1 3 2 1 5 3 1 3 2 1
瓯海 10 6 1 10 6 1 5 3 1 5 3 1 4 2 1 5 3 1 4 2 1
洞头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乐清 23 13 7 23 13 7 10 6 3 10 6 3 8 6 3 12 7 4 8 6 3
瑞安 19 11 7 19 11 7 9 5 3 9 5 3 6 5 3 10 6 4 6 5 3
永嘉 12 8 5 12 8 5 5 4 2 5 4 2 4 3 2 6 5 3 4 3 2
文成 3 2 1 3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平阳 13 9 6 13 9 6 6 4 3 6 4 3 5 4 3 7 5 4 5 4 3
泰顺 4 3 1 4 3 1 2 1 1 2 1 1 1 1 1 2 2 1 1 1 1
苍南 13 9 6 13 9 6 6 4 3 6 4 3 5 4 2 7 5 3 5 4 2
龙港 8 4 2 8 4 2 4 2 1 4 2 1 3 2 1 4 2 1 3 2 1
合计 130 77 39 130 77 39 60 36 21 60 36 21 46 34 20 69 44 25 46 34 20
注:市局直属学校每校绘画、书法、篆刻、平面设计、摄影、剪纸、立体造型等项目各限报2名选手(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1名)参加现场决赛。
3.美育成果展示类
(1)班级综合才艺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小学 初中 高中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鹿城 2 2 2 2 1 1
龙湾 2 2 2 2 1 1
瓯海 3 3 2 2 1 1
洞头 1 1 1 1 1 1
乐清 4 4 5 5 5 5
瑞安 4 4 4 4 4 4
永嘉 3 3 3 3 2 2
文成 1 1 1 1 1 1
平阳 3 3 3 3 3 3
泰顺 2 2 1 1 1 1
苍南 3 3 3 3 3 3
龙港 1 1 2 2 1 1
合计 29 29 29 29 24 24
注:市局直属各学校每个项目推送1个节目参加直属选拔赛。(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1名)
(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项目:鹿城、龙湾、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10件,龙湾、瓯海、龙港各6件,洞头、文成、泰顺各4件,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各报送1/3(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除外),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1件参加市直属学校评选,从评选结果中择优推送参加市级联评。
(3)各县(市、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参加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不占报送总名额,可以直推市级比赛,数量不限。
(二)报送要求
1.艺术节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一所学校(校区)在同一组别同一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或作品(多校区的学校,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不同项目可兼报;如发现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所有表演类、作品类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或学生姓名,否则比赛成绩作降档处理。报送参赛节目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
(1)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视频内容必须是2025年录制,参评空间主要指学校展馆和教室之外的展陈空间设计,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电子稿(原件)1份。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需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现场解说在评委审核视频的基础上进行,组委会将通知入围作品参与现场解说,解说时间10分钟。
4.其他要求
(1)历年来已在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中获奖的各类节目(作品),今年不得继续参加比赛(教材上的合奏、合唱、戏曲等经典作品及认定为改编的作品除外)。
(2)参加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的节目(作品)均从今年参赛的优秀节目中推选。
(3)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的作品,具体要求以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印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报送时间
(一)艺术表演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市局直属学校截止时间为4月11日(其中群舞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8日)。
(二)艺术作品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报送截止时间均为4月5日。
(三)美育成果展示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0月8日。
(各项目的承办学校联系人、联系号码和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面向全体,发动到位。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质量较高(结合获奖情况)。
3.参赛作品报送及时准确,没有延误现象。
4.学生精神面貌良好,文明参赛,注意安全。
(二)优秀承办奖
1.承办工作有方案、有专班、有保障。
2.组织规范有序,环境氛围浓厚,安全管理到位。
3.圆满完成承办任务,参赛师生满意。
(三)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3人以内(含3人)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节目(作品)总数的15%、30%、55%,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项目(作品)总数的25%、35%、40%。
(四)指导师奖
1.本届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
2.公布结果时,所有获奖节目(作品)将注明指导师姓名,各地各校务必在报送表中如实填写;
3.除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美育成果展示活动项目(4人及以上)的指导师可报1~3人外,其他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4.合唱类、器乐合奏类节目设立最佳伴奏奖、最佳指挥奖若干名;舞蹈、戏剧类节目设立最佳作品编创奖,以上奖项只颁发给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八、承办单位
1.独唱、独奏、独舞: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3.群舞:温州科技高级中学
4.器乐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5. 戏剧(含戏曲):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6.朗诵:温州市外国语学校
7.绘画:温州中学附属初中
8.书法、篆刻: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
9.摄影: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0.剪纸: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11.平面设计:瓯海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飞霞校区
12.立体造型:温州市第二中学
13.市直学校选拔赛:
(1)独唱、器乐独奏、独舞: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3)群舞:温州科技高级中学
(4)器乐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5)戏剧(含戏曲):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6)朗诵:温州市外国语学校
14.美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1)班级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2)班级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3)校园视觉空间设计:温州市第三十中学
以上承办单位如有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全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顺利举办,各地各校务必要加强审查环节,严把参赛节目(作品)质量关,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如违反参赛规定,将取消比赛资格或降低奖次。
(二)报送信息要认真复核校对,确保准确完整,学校名称一律按学校公章使用全称,参赛学生和指导师姓名要与身份证相符,如有变动必须在赛前3天内最终确认,后续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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