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

下发通知

3月3日~

4月15日

作品上传

5月28日~

6月12日

评审

6月28日

结果公布

3月20日

下发通知

3月20日~

5月6日

作品上传

5月7日~

5月17日

评审

5月31日

结果公布

5月11日

下发通知

5月11日~

5月20日

作品上传

5月27日~

6月20日

评审

7月5日

结果公布

6月16日

下发通知

6月16日~

6月17日

作品上传

6月18日~

6月19日

评审

6月20日

结果公布

5月15日

下发通知

5月15日~

5月21日

作品上传

5月22日~

5月30日

评审

5月31日

结果公布

4月22日

下发通知

4月22日~

7月10日

作品上传

7月11日~

7月30日

评审

7月31日

结果公布

5月1日

下发通知

5月1日~

7月10日

作品上传

7月11日~

7月30日

评审

7月31日

结果公布

4月22日

下发通知

4月22日~

7月10日

作品上传

7月11日~

7月30日

评审

7月31日

结果公布

往届回顾

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视频大赛

温教办体函〔2025〕3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现将《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活动方案,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和市级参赛项目选拔推荐工作。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温州市第三十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努力使艺术节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勇于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美育成果展示等三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独唱:不超过3人,演唱1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钢琴伴奏(必须本校在编在籍师生); 小合唱或表演唱:不超过15人(含伴奏),演唱1首歌曲,不设指挥,不设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合唱队员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在编在籍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如有外国作品,需提交中文翻译电子稿,注重作品思想性。 注:在合唱(小合唱)比赛中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包含和声模唱、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2.器乐节目 独奏: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不超过12人,演奏1首曲目,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管弦乐合奏: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要求本校师生),演奏一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3.舞蹈节目 独舞:不超过3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群舞: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戏曲)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4~12人(其中融合组参赛人数为2~12人),以上人数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提交朗诵文稿电子版。 以上各项节目鼓励本校师生原创参赛作品(其中戏剧、群舞类也可以改编作品方式),原创(改编)作品需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剪纸、视频制作等8个项目,除视频制作通过报送作品参赛以外,其他7个项目均以现场创作评审结果为准。 1.绘画:根据提供的主题和画纸(特殊材料、颜料等均需自带),现场绘制完成。小学、初中包括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动漫、综合材料绘画等,高中组为素描+绘画创意。作者限1人。 2.书法:根据提供的书写纸和文字内容,现场书写完成。硬笔、毛笔均可参赛,可以携带书法字典,书体不限。作者限1人。 3.篆刻:根据提供的文字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刻制印章一方。规格不限,可以携带篆书字典。作者限1人。 4.平面设计:围绕主题,在封面设计、邮票设计、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现场手绘完成。作者限1人。 5.摄影:围绕主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最终选取3张作品参评。作者限1人。 6.剪纸:围绕主题,用A3色卡纸现场创作完成。作者限1人。 7.立体造型:围绕主题,以雕塑、陶艺、编织、纸造型及综合材料造型等现场创作完成,底座规格不超过80cm×80cm。作者限1人。 8.视频创作: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 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美育成果展示类 此类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将惠及全体学生的校园艺术实践活动,通过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多元化的形式予以展示。 1.班级综合才艺展示:参赛作品必须选自人音版中小学音乐教材(中职学校可选自高教版中职《艺术·音乐鉴赏与实践》)。 (1)班级合唱:演唱1首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班级合奏:演奏1首作品,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注:在班级合唱比赛中增加团队素养展示评选环节,素养展示项目包含和声模唱、抽取参赛作品任一段落起调演唱。 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采用视频评选+现场进行展示解说,现场解说主要围绕视频的内容展开,视频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1)室内设计类。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设计作品; (2)景观设计类。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设计作品; (3)艺术装置类。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四、参加对象 (一)艺术节各项目(除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外)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二)班级综合才艺展示类项目参赛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如不符合以上规定,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取消比赛资格或获奖名次降档处理; (三)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领导牵头、本校艺术教师负责设计、师生参与创作的作品。 五、报送数量和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类 (1)独唱、独舞、独奏比赛名额分配表 组别 小学 初中 高中 项目单位 独唱 独舞 独奏 独唱 独舞 独奏 独唱 独舞 独奏 鹿城 3 3 3 3 2 3 1 1 1 龙湾 2 2 2 2 2 2 1 1 1 瓯海 2 2 2 2 2 2 1 1 1 洞头 1 1 1 1 1 1 1 1 1 乐清 5 4 5 5 4 5 4 3 4 瑞安 4 3 4 4 3 4 4 3 4 永嘉 3 2 3 3 2 3 3 3 3 文成 1 1 1 1 1 1 1 1 1 平阳 3 2 3 3 2 3 3 3 3 泰顺 1 1 1 1 1 1 1 1 1 苍南 3 2 3 3 2 3 3 3 3 龙港 2 2 2 2 2 2 1 1 1 合计 30 25 30 30 24 30 24 22 24 注:市局直属学校独唱、独奏、独舞类每校各报1个节目(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一个)参加市直选拔赛。 (2)合唱、群舞、朗诵、戏剧(戏曲)项目:各县(市、区)戏剧(戏曲)、朗诵项目分别报送3支队伍参赛,舞蹈、合唱项目分别报送3~5支队伍参赛,除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外,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保证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有1个节目(作品)参赛。市局直属各学校可选择2~3个项目(直属学校如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高中组同一项目可各报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一个)参加市直选拔赛。 (3)合奏项目:为鼓励全市中小学器乐社团发展,市局直属学校可在合奏、小合奏组别各报送一个作品参赛。各县(市、区)在合奏项目中,可参照市局直属学校规定执行,按合奏或小合奏组别,各报送3只队伍参赛。鼓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合奏类项目共报6只队伍,除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外,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保证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有1个节目(作品)参赛。 2.艺术作品类 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绘画 书法 篆刻 平面设计 摄影 剪纸 立体造型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鹿城 15 7 1 15 7 1 7 3 1 7 3 1 5 3 1 8 4 1 5 3 1 龙湾 9 4 1 9 4 1 4 2 1 4 2 1 3 2 1 5 3 1 3 2 1 瓯海 10 6 1 10 6 1 5 3 1 5 3 1 4 2 1 5 3 1 4 2 1 洞头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乐清 23 13 7 23 13 7 10 6 3 10 6 3 8 6 3 12 7 4 8 6 3 瑞安 19 11 7 19 11 7 9 5 3 9 5 3 6 5 3 10 6 4 6 5 3 永嘉 12 8 5 12 8 5 5 4 2 5 4 2 4 3 2 6 5 3 4 3 2 文成 3 2 1 3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平阳 13 9 6 13 9 6 6 4 3 6 4 3 5 4 3 7 5 4 5 4 3 泰顺 4 3 1 4 3 1 2 1 1 2 1 1 1 1 1 2 2 1 1 1 1 苍南 13 9 6 13 9 6 6 4 3 6 4 3 5 4 2 7 5 3 5 4 2 龙港 8 4 2 8 4 2 4 2 1 4 2 1 3 2 1 4 2 1 3 2 1 合计 130 77 39 130 77 39 60 36 21 60 36 21 46 34 20 69 44 25 46 34 20 注:市局直属学校每校绘画、书法、篆刻、平面设计、摄影、剪纸、立体造型等项目各限报2名选手(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1名)参加现场决赛。 3.美育成果展示类 (1)班级综合才艺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小学 初中 高中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班级合唱 班级合奏 鹿城 2 2 2 2 1 1 龙湾 2 2 2 2 1 1 瓯海 3 3 2 2 1 1 洞头 1 1 1 1 1 1 乐清 4 4 5 5 5 5 瑞安 4 4 4 4 4 4 永嘉 3 3 3 3 2 2 文成 1 1 1 1 1 1 平阳 3 3 3 3 3 3 泰顺 2 2 1 1 1 1 苍南 3 3 3 3 3 3 龙港 1 1 2 2 1 1 合计 29 29 29 29 24 24 注:市局直属各学校每个项目推送1个节目参加直属选拔赛。(直属学校有多校区,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1名) (2)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项目:鹿城、龙湾、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10件,龙湾、瓯海、龙港各6件,洞头、文成、泰顺各4件,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各报送1/3(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除外),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1件参加市直属学校评选,从评选结果中择优推送参加市级联评。 (3)各县(市、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参加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不占报送总名额,可以直推市级比赛,数量不限。 (二)报送要求 1.艺术节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一所学校(校区)在同一组别同一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或作品(多校区的学校,可以校区名义报送同一项目,但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校区数量),不同项目可兼报;如发现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所有表演类、作品类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或学生姓名,否则比赛成绩作降档处理。报送参赛节目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美育成果展示类项目 (1)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视频内容必须是2025年录制,参评空间主要指学校展馆和教室之外的展陈空间设计,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电子稿(原件)1份。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需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现场解说在评委审核视频的基础上进行,组委会将通知入围作品参与现场解说,解说时间10分钟。 4.其他要求 (1)历年来已在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中获奖的各类节目(作品),今年不得继续参加比赛(教材上的合奏、合唱、戏曲等经典作品及认定为改编的作品除外)。 (2)参加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的节目(作品)均从今年参赛的优秀节目中推选。 (3)推荐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的作品,具体要求以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印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报送时间 (一)艺术表演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市局直属学校截止时间为4月11日(其中群舞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8日)。 (二)艺术作品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报送截止时间均为4月5日。 (三)美育成果展示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0月8日。 (各项目的承办学校联系人、联系号码和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面向全体,发动到位。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质量较高(结合获奖情况)。 3.参赛作品报送及时准确,没有延误现象。 4.学生精神面貌良好,文明参赛,注意安全。 (二)优秀承办奖 1.承办工作有方案、有专班、有保障。 2.组织规范有序,环境氛围浓厚,安全管理到位。 3.圆满完成承办任务,参赛师生满意。 (三)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3人以内(含3人)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节目(作品)总数的15%、30%、55%,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项目(作品)总数的25%、35%、40%。 (四)指导师奖 1.本届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 2.公布结果时,所有获奖节目(作品)将注明指导师姓名,各地各校务必在报送表中如实填写; 3.除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美育成果展示活动项目(4人及以上)的指导师可报1~3人外,其他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4.合唱类、器乐合奏类节目设立最佳伴奏奖、最佳指挥奖若干名;舞蹈、戏剧类节目设立最佳作品编创奖,以上奖项只颁发给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八、承办单位 1.独唱、独奏、独舞: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3.群舞:温州科技高级中学 4.器乐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5. 戏剧(含戏曲):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6.朗诵:温州市外国语学校 7.绘画:温州中学附属初中 8.书法、篆刻: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 9.摄影: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0.剪纸: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11.平面设计:瓯海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飞霞校区 12.立体造型:温州市第二中学 13.市直学校选拔赛: (1)独唱、器乐独奏、独舞: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3)群舞:温州科技高级中学 (4)器乐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5)戏剧(含戏曲):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6)朗诵:温州市外国语学校 14.美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1)班级合唱: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2)班级合奏: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3)校园视觉空间设计:温州市第三十中学 以上承办单位如有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全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顺利举办,各地各校务必要加强审查环节,严把参赛节目(作品)质量关,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如违反参赛规定,将取消比赛资格或降低奖次。 (二)报送信息要认真复核校对,确保准确完整,学校名称一律按学校公章使用全称,参赛学生和指导师姓名要与身份证相符,如有变动必须在赛前3天内最终确认,后续不得更改。

活动起止时间:2025-06-28

赛事回顾

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

务必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注册,给账户审核(约24小时)、信息核对、作品转码(24小时内)、内容检查等步骤留足余地! 报名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入口,不再开放,请确认是否成功报名(完成全部操作,信息、作品内容核查无错漏,确认已点击提交作品)。 一、注意事项(报名前必读): 1.本次案例成员人数要求已在文件中详细说明,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最终获奖证书上的作者姓名由县(市、区)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汇总表信息为准。 2.完整的作品包含案例文本内容、视频文件、承诺书三项,缺一不可,具体要求请见活动文件。 3.作品大类依次选择“教研视频”、“案例(录像课)”、“2024年评比”,其它内容按照参赛赛道、实际学段与学科等实际情况选择。若不涉及具体学科教学,“学科”一栏请选择“案例(录像课)”。作品大类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赛道评审环节,内容与所选分类不符将影响作品分数。若错选无法直接修改,请重新上传并告知县(市、区)负责人。 二、活动相关文档 1.活动文件: 温教技中心函〔2024〕13号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docx 2.作品上传说明: 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作品上传说明.docx 3.案例写作指导——《做得好,更要讲得好》: javascript:void(0);/*1662104737092*/ 4.上届优秀作品展播 https://tv.wzer.net/v-contest-12-33.htm 5.教育影院操作咨询群: 31438515、44672224 6.案例活动咨询钉钉群: 37285003346

活动起止时间:2024-11-05

赛事回顾

温州市第七届微课大赛

关于举办第七届温州市微课程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相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途径,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温州市微课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教师、教研员、师训员、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基本要求     微课程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教育教学为主的系列化微视频集合,每门微课程包含3个及以上微视频,每个视频之间相互衔接又相对独立,并包括微教案(教学设计)、微练习、学习任务单等附件材料。内容要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学习主题,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重难点突破、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     三、内容要求     (一)学科类微课程。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聚焦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开发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严谨、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     (二)拓展类微课程。除学科教学以外,可开发满足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传统文化、非遗传承、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经典阅读、心理健康、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等专题类资源。     四、技术要求     (一)微课视频采用“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形式,授课教师画面和 PPT 全屏画面要适当切换,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和可视性,授课教师需要出镜(不要使用虚拟人像),但要避免教师全程出镜和以画中画的形式出镜。单个微课视频时长:学科类微课程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B)、拓展类微课程 8—15 分钟(大小不超过800MB)。微课视频要包含片头,时长 5 秒,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教师语言规范,声音清晰(不要使用电子音)。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编码格式H.264/25帧 ,分辨率1920*1080P,码率5Mbps,音频ACC 编码、码率128Kbps。实验操作演示视频应多角度清晰呈现教师进行实验操作讲解、演示的画面及相关实验现象,可简单介绍实验目的、设计思路及创新点、实验原理、教学装备与教学融合性分析等。     (二)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科学,政治方向正确,质量清晰。引用的媒体资源无版权问题,画面不出现相关水印及 logo,若确需引用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包括链接地址)。不使用任何域代码的内容(包括各种自动编号、项目符号);不使用网页不支持的显示格式(比如加点字、带圈字、加框字、下波浪线、双下划线等)。不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注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别文化艺术类课程)。引用地图应使用教材上的地图并标明出处,格式为:地图出自 xxx(教材名,出版社,版本,第 x 页)。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以文本的形式呈现。教学设计应至少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实际情况。学习任务单内容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准备、学习方式等。     (三)参赛人员可登录温州教育影院的“大赛通道”栏目参考往届获奖作品。     五、报名要求     (一)参赛人数。本次大赛每门微课程均可报1-3位作者,每位作者限参加1门微课程比赛,作者包括视频中的实际授课人、参与材料整理编辑以及制作技术支持人员等,且每名实际授课人至少要参与三分之一以上内容的实际授课。     (二)比赛方式。比赛采取县级推荐,市级评审方式进行,参赛者于9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见首页公告栏中的操作说明),自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的视频文件、相关文档和承诺书(见附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在平台上完成县级审核,并按名额(见五、名额分配)推荐到市里,市直属学校(单位)由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评审推荐。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按照学科类微课程和拓展类微课程进行分类评比,并为积极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学校(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     五、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报送微课程数量: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各70个,永嘉、平阳、苍南各50个,文成、泰顺各30个,洞头、龙港各20个,市直属50个。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需指定1位县级管理员作为赛事负责人,于9月1日前钉钉报送给市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并授于管理员权限。联系人:林信老师,联系电话:88630092;报名咨询钉钉群号:33130015710。     (二)市县两级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作品指导、审核、评审、推荐和技术支持,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评审都通过网络进行,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     (四)下列情况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经鉴定非本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的;     2.出现政治性错误或不良信息的;     3.报名类别错误的;     4.历届已参赛并获奖的作品。     (五)请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积极发动宣传、组织选拔推荐。                            

活动起止时间:2023-12-28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3-07-07

赛事回顾

2023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

注意: 1.本次案例成员人数要求已在文件中详细说明,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最终获奖证书上的作者姓名由县(市、区)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汇总表信息为准。 2.完整的作品包含案例文本内容、视频文件、承诺书三项,缺一不可,具体要求请见活动文件。 活动文件: 温教技中心函〔2023〕22号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docx 作品上传说明: 2023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作品上传说明.docx 案例写作指导——《做得好,更要讲得好》: javascript:void(0);/*1662104737092*/ 活动咨询钉钉群: 37285003346

活动起止时间:2023-11-20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3-05-15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3-01-26

赛事回顾

2022年温州市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

一、活动参与人员 全市中小学校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通用技术、初中科学、小学科学等学科的教师与实验教师。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与相关实验技术 1.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所涉及的基本实验,实验内容可以为课标原型实验、课标实验的简单变式实验、基于真实问题情境的实验以及跨学科实验等。报送作品须为教学实践所产生的真实成果,科学、安全、环保,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不得含有违背我国意识形态和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取消活动资格。 2.实验技术应用需符合学科特性和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配置的教学装备开展实验教学,鼓励基于数字化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的实践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传感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物联网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全息技术、激光技术、半导体技术、 超导技术、超声技术、纳米技术、新能源技术、数码显微技术、 电泳技术、基因技术、遥感技术、全球定位技术、GIS、三维设计与打印、通讯技术等新兴实验技术改进实验,推动实验技术升级,提升教学效果。

活动起止时间:2022-11-26

赛事回顾

2022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案例专题)

温教技中心〔2022〕18号.zip 2022年案例(录像课)评比活动上传说明20220706.docx 案例写作指导——《做得好,更要讲得好》网页链接: javascript:void(0);/*1662104737092*/ 温馨提醒:录像课评比不需要额外上传说课视频

活动起止时间:2022-10-31

赛事回顾

2022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录像课)

温教技中心〔2022〕18号.zip 2022年案例(录像课)评比活动上传说明20220706.docx 案例写作指导——《做得好,更要讲得好》网页链接: javascript:void(0);/*1662104737092*/ 温馨提醒:录像课评比不需要额外上传说课视频

活动起止时间:2022-10-31

赛事回顾

温州市第六届微课程(微视频)大赛(已截止勿报)

温教技中心函〔2022〕7号关于举办第六届温州市微课程(微视频)大赛的通知.docx 第六届温州市微课程(微视频)大赛上传说明20220805.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2-11-01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5-05-31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4-06-02

赛事回顾

第36届温州市中小学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关于举办第36届温州市中小学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落实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展现中小学师生的创造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数字媒体素养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36届温州市中小学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赛事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鼓励温州市中小学师生通过镜头记录身边美好的人与事,展现青少年的创意和才华,提高他们的影视制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活动主题 1.校园微电影类以“我和我的老师”主题为主,其他主题为辅。 2.校园文化专题片类以“一校一品”的形式,展现学校特色、展示学生风采。 三、活动对象 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及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创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数量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0—6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体现温州市的文化特色和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2.微电影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专题片时长3-5分钟,影片格式为 MP4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由师生个人或师生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严禁抄袭。 4.片子中要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且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具体显现顺序、位置不限。 5.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 10 人,指导师最多 3 人, 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由教师或家长饰演的成人角色,需在填写参赛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 (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六、活动流程 参赛作者于6月10——6月30日24点前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参赛页面完成报名,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作品及相关材料,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在7月20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校园微电影类设置一、二、三等奖及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等若干单项奖,校园文化专题片类设置一、二、三等奖。作品将进行分类评审,两类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校园影视类专题教育资源评审。 八、评分标准 1.立意: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社会意义。 2.内容:内容充实,情节合理,能引起观众共鸣。 3.技术: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剪辑合理,制作精良。 4.创新:在表现形式、手法等方面有独特之处。 九、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但主办方有权在比赛期间及赛后进行宣传和展播。 2.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4.活动联系人: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林信老师,联系电话:88630092

活动起止时间:2024-08-08

赛事回顾

第36届温州市中小学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落实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展现中小学师生的创造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数字媒体素养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36届温州市中小学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赛事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鼓励温州市中小学师生通过镜头记录身边美好的人与事,展现青少年的创意和才华,提高他们的影视制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活动主题 1.校园微电影类以“我和我的老师”主题为主,其他主题为辅。 2.校园文化专题片类以“一校一品”的形式,展现学校特色、展示学生风采。 三、活动对象 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及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创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数量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0—6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体现温州市的文化特色和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2.微电影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专题片时长3-5分钟,影片格式为 MP4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由师生个人或师生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严禁抄袭。 4.片子中要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且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具体显现顺序、位置不限。 5.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 10 人,指导师最多 3 人, 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由教师或家长饰演的成人角色,需在填写参赛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 (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六、活动流程 参赛作者于6月10——6月30日24点前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参赛页面完成报名,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作品及相关材料,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在7月20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校园微电影类设置一、二、三等奖及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等若干单项奖,校园文化专题片类设置一、二、三等奖。作品将进行分类评审,两类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校园影视类专题教育资源评审。 八、评分标准 1.立意: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社会意义。 2.内容:内容充实,情节合理,能引起观众共鸣。 3.技术: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剪辑合理,制作精良。 4.创新:在表现形式、手法等方面有独特之处。 九、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但主办方有权在比赛期间及赛后进行宣传和展播。 2.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4.活动联系人: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林信老师,联系电话:88630092

活动起止时间:2024-08-08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4-05-30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4-04-12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4-03-22

赛事回顾

测试用(勿传)

测试用请勿上传

活动起止时间:2023-05-01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3-03-09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3-02-26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2-09-15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2-03-23

赛事回顾

第34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微电影比赛

(发文)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docx 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2022).docx 第34届艺术节微电影比赛上传说明20220310.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2-08-25

赛事回顾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决赛(小初科学)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通知(1).docx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决赛上传说明20211007.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1-11-01

赛事回顾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决赛(高中)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通知(1).docx 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决赛上传说明20210719.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1-09-10

赛事回顾

第五届温州市微课程大赛

温教技中心函〔2021〕9号关于举办第五届温州市微课程大赛的通知.docx 第五届微课程大赛上传说明20210428.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1-11-15

赛事回顾

第33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微电影比赛

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doc 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2021).docx 第33届艺术节微电影比赛上传说明20210408.docx

活动起止时间:2021-06-15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1-09-30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1-01-20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0-12-07

赛事回顾

活动起止时间:2020-12-06

赛事回顾

2020年温州微课大赛

2020年温州微课大赛

活动起止时间:2020-12-05

赛事回顾